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本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会,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愿意参与读写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;
(三)在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个人会员需由本会分支机构、单位会员或一名理事推荐;
(三)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个人会员填写会员登记表,由本会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,进行监督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交给的科研任务;
(三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四)从事读写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,参与学术交流活动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六)向本会提交学术论文,提供有关学术资料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个人会员要交回会员证。会员未经同意连续3 年不交纳会费,并无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